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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發布涉企行政強制典型案例

監督糾正違法行政強制行為

2025年08月13日08:48    來源:人民網-人民日報222

  本報北京8月12日電  (記者魏哲哲)最高人民法院12日發布5個涉企行政強制典型案例,體現人民法院通過監督、糾正違法行政強制行為,依法保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決心,有利於強化規范指導,進一步防止同類行政違法情形的發生。

  行政機關負有履行行政強制等監管職責,但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,應當依照法定的權限、范圍、條件和程序。如果在缺乏法律依據情形下採取扣押強制措施,給企業生產經營造成損失,行政機關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。

  在一起案件中,某漂流公司自2004年開始便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經營漂流項目。2019年,該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在執法中發現,該漂流公司經營的漂流項目應當按照《黑龍江省體育經營活動管理條例》的規定在區文體局進行備案管理,但該公司未備案,遂扣押該公司5隻漂流船並制作了扣押清單,但直至2022年4月一直未予返還。該公司不服訴至人民法院,請求判決區文體局賠償扣押所導致的漂流船、碼頭等設施損失及停產停業損失。

  法院審理認為,《黑龍江省體育經營活動管理條例》並未規定對於經營主體未進行備案登記的情形,監管部門有權採取扣押財物的行政強制措施。同時,根據行政強制法規定,行政機關決定實施扣押的,應當制作並當場交付扣押決定書和清單,且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,情況復雜的,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,可以延長,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。法院判決區文體局扣押漂流船的行為違法。考慮到因長時間扣押導致財物嚴重貶值,法院判決行政機關返還相關船隻並賠償實際損失。結合該公司購買漂流船的價格單、每隻漂流船的承載人數、該公司經營漂流的年收入等,考慮折舊因素,酌情判決確定相應賠償額。

  2022—2024年,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涉企行政強制一審案件約佔全部一審行政案件的8%。各級人民法院通過公正審理涉企行政強制案件,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行政強制等監管職責,維護市場秩序﹔同時,堅決糾治違法的查封、扣押、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,以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力促政通人和、取信於民。

  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5年08月13日 10 版)

(責編:唐宋、彭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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